“千年古县,悠悠乐清”。在行政管理中心迁址之前,乐成一直是县治的所在地,乐清的政治文化中心。按最新版的《乐清县志》载,“晋孝武宁康二年(公元 374年),分永嘉郡之永宁县置乐成县”,将此作为乐清建县始,乐清建县有1640 多年了。这座全国唯一以音乐命名的县(市)可谓千古流芳、底蕴深厚。
乐成街道境内名胜古迹众多,自然风光优美、民俗特色鲜明。古人比之为仙窟,著名的“箫台八景”历史悠久,在当地更是家喻户晓。 境内文化渊源深远,更是名人辈出,另有人文景观资源34处,有命名的自然风景资源167处。
为全面展现乐成街道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,进一步展示“美好乐成”形象,提升乐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决定举办美好乐成全省摄影大赛,即日起开始征稿, 欢迎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,踊跃投稿。
本次摄影大赛围绕“山水乐成、人文乐成、商贸乐成”为主题,通过摄影艺术创作全方位、多层次地记录和展现乐成经济社会稳步发展、城乡建设日新月异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乐成新面貌。
1、自然风光篇:山水田园、古树古宅、旅游景点;
2、人文风俗篇:民俗风情、人文景观、节庆活动;
3、经济社会篇:创业创新、时代风貌、社会和谐;
4、城市变迁篇:城中村拆迁、街区景观、城市综合环境。
老照片是凝固的历史,是城乡昨天的缩影,记载着社会变迁和人们的生活,更是不可或缺的文史资料素材。乐成街道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背后的文化积淀,此次大赛征稿的同时在街道范围内征集老照片30幅,照片黑白彩色不限,尺寸大小不限,内容真实,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详细文字说明(注明照片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姓名、背景等,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,以便联系)。老照片一经采用,与大赛获奖照片一同展出,每件稿费 300 元及参展证书一份。对征集到的老照片,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,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、或拍摄者姓名。凡是采用的照片,主办方有权用于公益宣传。
主办单位:
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乐清市委宣传部、乐清市文明办、
乐清市文广新局、乐清市文联、乐清市乐成街道办事处
承办单位:乐清市摄影家协会
1、作品展示的内容必须为乐清市乐成街道地域范围内的人、事、景等,内容贴近主题,鼓励创新。
2、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黑白、彩色作品均可,组照最多为6张。
3、作品仅可在色彩饱和度、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,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的大幅度PS修改。
4、投稿方式:参赛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(JPG格式、大小1M以上,附上作品名称、拍摄地点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讯地址),投稿邮箱: 3117625499@qq.com.联系人:吴辉明 联系电话;13777727271
5、获奖者须按通知提供作品(JPG 格式,文件大小5M以上)电子文档,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获奖资格,不提供电子文档者视同放弃获奖资格。
6、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资格之一。
一等奖:1 名,奖金 5000 元及获奖证书;
二等奖:3 名,奖金 3000 元及获奖证书;
三等奖:5 名,奖金 1000 元及获奖证书;
优秀奖:60 名,奖金 300 元及获奖证书;
各奖项视参赛作品情况可空缺。本次比赛稿酬税费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申报缴纳。
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。
1、凡获奖作品,主办方有免费使用权,可在展览、画册、报刊、杂志、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
2、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(她)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给主、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,投稿者应予以赔偿。
3、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