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9-02 来源:台州市摄影协会网 点击:12524 次 【
打印】
关于开展温岭市箬横镇首届“文化箬横”
摄影比赛的通知
为进一步提升箬横镇文化品位,提高箬横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展现箬横省级中心镇建设风采,箬横镇党委、政府决定与市摄影协会决定联合举办“文化箬横”摄影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中共温岭市箬横镇委员会 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温岭市摄影协会 箬横镇综合文化站
协办单位:温岭市舜浦帽业有限公司 台州鸿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
二、摄影主题
记录反映温岭市箬横镇近几年来中心镇建设取得的经济文化成果,包括城镇、人文景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,重点展现箬横镇自然风光、文化面貌、道德风尚以及中心镇建设成果,内容真实,主题突出。
三、活动方式
在八月中旬举行“文化箬横”摄影大展启动仪式,邀请20至30位温岭市摄影协会会员及社会各阶层人士参加会议;本次比赛的获奖作品将在报纸、电视台等媒体宣传;同时将作为箬横镇十月份“庆国庆、迎十八大”摄影展的展出作品。
四、参赛作品要求:
1、参赛对象年龄不限、性别不限,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2、参赛作品风格体裁不限,彩色、黑白不限,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作品均可参赛,组照每组限4至6幅,计一幅参赛作品,参赛作品须制作成7寸照片(不得装裱),作品背面须注明:参赛作品名称、作品创意说明、作者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参赛者同时提供纸质照片和电子文档(光盘),光盘内每张照片不得小于2兆,并标明参赛作品名称、作品创意说明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3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作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),如有违反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4、凡入选作品著作权归投稿者所有,文字和图片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作者本人负责。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。
5、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,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,有权在相关的非营利性活动中(包括展览、出版物、网上发布、对外宣传、媒体报道、内部学术交流等事项)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
6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凡参加本次比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比赛活动各项规则。
五、奖项设置:
本次比赛设:一等奖 1名,奖金5000元及证书;二等奖2名,(各)奖金2000元及证书;三等奖3名,(各)奖金1000元及证书;优秀奖100名,(各)奖金200元及证书。届时将邀请市摄影协会有关专家与镇领导共同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,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。
六、参赛作品截稿日期:
2012年9月20日
七、作品寄送地址:
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807室陈朝晖收,邮编:317507
联系电话:15325688137 13858649597
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903室陈绚艺收,邮编:317507
联系电话:158886098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