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
台总工办〔2013〕39号
关于举办“中国梦·劳动美”市直
工会主题摄影比赛的通知
市直各单位工会:
为了深入开展“中国梦·劳动美”主题宣传活动,唱响“劳动光荣、工人伟大”的时代赞歌,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,市总工会将举办市直工会主题摄影比赛活动。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中国梦·劳动美
二、活动时间:2013年7—9月
三、活动对象:市直各单位工会会员
四、活动安排:
第一阶段:开展主题摄影征稿活动
鼓励市直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走进基层,走进一线,用摄影艺术记录台州范围内各行各业鲜活生动的劳动实践过程,展示劳动者的精彩瞬间和凡人善举,宣传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,营造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良好氛围。征稿活动截止8月15日。
第二阶段:开展主题摄影评比活动
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由评审小组对所有来稿进行评比。市总工会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、展览,部分优秀作品还将选送参加全省职工文化艺术节摄影大赛。本次活动设一等奖3名,奖金各1000元;二等奖8名,奖金各800元;三等奖12名,奖金各500元;优秀奖40名,奖金各200元;参与奖若干名,纪念品各一份。
第三阶段:开展摄影采风暨颁奖交流活动
9月中下旬,由市总工会市直工会工作委牵头组织参赛人员赴台州县(市、区)开展采风暨颁奖交流活动,现场切磋经验,分享创作心得,并对做好市直工会工作进行座谈。采风暨颁奖交流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五、活动规则:
1、参赛作品要求采用8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拍摄。创作时间限今年内,彩色、黑白不限,单幅、组照不限(组照视同一幅作品)。作品规格一律为10寸,不要装裱。组照每组限4-6张(不得用数码输出于同一张大相纸上)。不接受电脑合成创意作品。
2、每人参赛作品限报5幅,每幅参赛作品须附作品简介一份(见附件)。参赛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471006@qq.com。
3、已在省市摄影比赛获奖的作品,谢绝参加。
4、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。
5、参赛作品必须原创,作者拥有版权。主办方拥有使用权,不另付稿酬。
六、投稿地址:
台州市总工会市直工会工作委(市总工会大楼445室)
联系人:苏丹 金丽
电话:88513325 88513010
附件:摄影作品简介表
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
2013年7月15日
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印发
附件:
摄影作品简介表
作品编号:
作者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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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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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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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作 品标题 |
| 拍摄 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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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片 说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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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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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作品编号由市总工会市直工委填写。